总览
唯物辩证法
世界是怎么样的?
两大总特征
普遍联系
永恒发展
三大规律
对立统一 实质核心
质量互变
否定之否定
五对范畴
现象与本质
内容与形式
必然与偶然
原因与结果
现实与可能
总特征
客观性 —— 联系是事物本身固有的,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。
普遍性 —— 内部诸要素相联系;任何事物都同其他事物相联系;整个世界通过「中介」构成统一整体。
多样性 —— 内部/外部、直接/间接、必然/偶然、本质/非本质联系。
条件性 —— 条件可以改变、化不利为有利;但改变条件必须尊重客观规律。
发展的实质 —— 新事物的产生与旧事物的灭亡。
新事物 ≠ 新出现的事物 —— 关键看是否合乎历史前进方向、有无远大前途。
过程论 —— 世界不是既成事物的集合体,而是过程的集合体。
✦ 易错:运动 ≠ 发展(发展是前进的、上升的运动);新事物 ≠ 新出现的事物。
三大规律
规律 ①
同一性 —— 矛盾双方相互依存、相互贯通(有条件、相对)。
斗争性 —— 矛盾双方相互排斥、相互分离(无条件、绝对)。
斗争性寓于同一性之中,同一性通过斗争性来体现。
普遍性寓于特殊性之中;方法论 =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(活的灵魂)。
不平衡原理 —— 主要/次要矛盾 + 矛盾主要/次要方面 → 两点论与重点论统一。
✦ 易错:和谐不是不含差别的绝对同一;特殊性不寓于普遍性之中(反过来才对);矛盾是「缓和」不是「调和」。
规律 ②
质 —— 区别于他物的内在规定性;量 —— 规模程度速度等;度 —— 保持质稳定的数量界限(范围)。
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;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;二者相互渗透。
方法论 —— 适度原则、重视量的积累。
✦ 易错:度是范围不是关节点(关节点是度的两端端点);区分质是认识的前提,认识量是认识的开始。
规律 ③
辩证否定实质 = 扬弃(既克服又保留),是自我否定。
形式:肯定 → 否定 → 否定之否定;螺旋式上升、波浪式前进。
揭示前进性与曲折性的统一;方法论:看待曲折性,坚持辩证否定。
✦ 易错:辩证否定是自我否定,不是事物间相互否定;发展不是循环往复。
五对范畴
| 范畴 | 核心关系 | 易错提醒 |
|---|---|---|
| 现象与本质 | 本质决定现象,现象表现本质 | 假象也是现象,但假象 ≠ 错觉 |
| 内容与形式 | 内容决定形式,形式反作用于内容 | 形式有反作用,不能忽视 |
| 必然与偶然 | 必然通过偶然开辟道路 | 二者相互依存、相互转化 |
| 原因与结果 | 相互依存、相互转化;原因在先 | 并非一切前后相继都是因果 |
| 现实与可能 | 可能向现实转化,现实产生新可能 | 抽象可能 ≠ 不可能 |
高频易错
✕ 运动就是发展 → 发展是前进的、上升的运动
✕ 新事物就是新出现的事物 → 看方向与前途
✕ 特殊性寓于普遍性之中 → 普遍性寓于特殊性之中
✕ 和谐 = 不含差别的绝对同一 → 和谐是对立中的统一
✕ 度是事物质变的关节点 → 度是范围,关节点是端点
✕ 辩证否定 = 事物间相互否定 → 是自我否定、扬弃
✕ 一切前后相继都是因果 → 还要看引起与被引起
方法论链条
| 规律 / 范畴 | 侧重揭示 | 对应方法论 |
|---|---|---|
| 对立统一 | 动力与源泉 | 矛盾分析法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|
| 质量互变 | 状态与形式 | 适度原则、重视量的积累 |
| 否定之否定 | 方向与道路 | 辩证否定、扬弃、看待曲折性 |
| 五对范畴 | 逻辑环节 | 全面看问题,多维度分析 |